项目编号:
ZFCG-H2015048 :
2015年 5月 6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凤阳县教育局课桌凳采购项目 2、采购人: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3、资金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 凤阳县境内。
2、项目规模: 凤阳县教育局课桌凳采购项目,包括 6500张课桌、 9500个凳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供货、安装并经招标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40%,实际投入使用 60日后,如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总价的 90%;其余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一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日起计)满后 15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4、供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交货且安装完毕。
5、标包划分: 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万元; 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且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5年5月6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 300元。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担保 : 投标保证金 壹万捌仟元 。
上述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 1与开户银行 2、 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 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教育局课桌凳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
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 2: 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
187210623578 户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
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 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 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方(无息)。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学虎 联系人: 吴兵 联系电话:
0550-6721430 联系电话:
0552-2063380 15955228373 |